各位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:
为了提高中心开放基金招标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效益,依据《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招标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研究的课题予以撤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从即日起,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接收2012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课题的结项材料,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,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2012年度立项课题将予以撤项。
2.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将逐年清理撤项到期课题,每年进行公布。如:2013年度立项课题应于2017年6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,逾期未能提交,予以撤项。以此类推。
3.对撤项课题将不予拨付经费,且3年内不得申报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招标课题。
特此通知!
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
2016年3月22日